此功能仅可用于特定模块包。信息

对象属性

当前所选对象的属性可以显示在属性面板中 (如果已打开)。属性可细分为几个组。可以自定义某些属性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注解:

如果属性面板关闭,则可以通过主菜单 (视图 > 窗口 > 显示属性) 将其 (重新) 打开。

常规属性

此部分包含有关所选对象的常规信息。

对所有对象都显示的基本属性是名称属性,此属性确定在树型视图面板中显示的单个对象的名称。

库名称属性的值是对象的库名称;此属性仅对通过库放置的对象可用。

可选择复选框确定在工作窗口中是否可以通过单击左键来选择对象。

图层组边框中,您可以确定将存储对象的图层

注解:

常规部分的内容因对象类型不同而异。

显示属性

这些属性描述工作窗口中对象的外观。可以为很多对象类型的形状确定颜色大小线条类型线条厚度属性。

注解:

特定显示属性的可用性取决于选定的对象类型。

高级属性

此部分包含特定于对象的属性,例如,特定于各种表、图纸标题或光栅位置的属性。

注解:

此部分的内容和可用性因对象类型不同而异。

外部文档

在此部分中,将显示通过库放置的组件的外部文档。如果库组件没有被分配任何外部文档,则不显示此部分。

位置属性

此部分定义了工作窗口中对象的位置、旋转和缩放。

注解:

此部分的内容和可用性因对象类型不同而异。

用户定义的属性

此部分包含当前所选对象的用户定义的属性。这些属性可以从库或工作区中导入,或直接在此部分中确定。

另请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