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条件:
您已打开元件 / 功能的属性对话框,例如通过编辑 > 属性菜单项。
在属性<...> 对话框的<功能类别> 选项卡中确定标记的功能属性。选项卡各自以相关功能定义的功能类别为标题,例如"电机"、"常开触点"、"熔断器"等等。请您在选项卡上部的框中输入最重要的属性,例如显示的或完整设备标识符、连接点代号、功能文本等。在属性组边框的表格中您可确定其它属性。
提示:
确定属性配置
在为属性表配置属性时,在预定义的属性组(“数据”、“设置”等类别)和自行汇总组(“用户自定义”类别)之间有差异。以下说明预定义组的配置。
前提条件:
您已打开元件 / 功能的属性对话框。<功能类别>选项卡置于顶层。
- 在类别列表内选择一个预定义类别(“数据”、“设置”等)。
- 在属性表内选择配置弹出菜单。
在配置属性对话框中显示目前在表格中显示的所有属性。显示与已选择的类别有关。 - 点击 (新建),为属性配置添加一个属性。
- 请在属性选择后续对话框中选择所需的属性。
- 通过箭头按钮确定属性显示的顺序。
- 激活属性<...> 对话框中所显示的所有同类功能属性前的复选框。
- 点击 [确定]。
保存用户指定的设置。
已激活属性的复选框,即使其为空白,下一次调用对话框时也始终显示此属性。
如果属性填充完毕,则显示已取消属性的复选框性。此时确定的顺序有效。
说明:
另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