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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属性 - <项目名称>对话框

在此对话框中创建用户自定义属性。这些属性将以项目指定的方式保存,并可针对一个项目内的不同对象使用。作为辅助向导,在此对话框的标题栏中显示项目名称

在创建时,将在宏中保存这里所使用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在插入宏以及将其复制到另一个项目时,将连同用户自定义的属性一起插入。如果目标项目中不存在标识性名称,则在目标项目中创建此属性,并将其标识为不再使用。

核心对话框元素的总览:

在对话框的左侧区域中,在一个树结构视图内显示当前项目中存在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如果尚未创建任何属性,则此框为空。

仅显示“不再使用”:

如果已激活此复选框,则在树结构视图中仅显示已标识为不再使用的属性。已针对这些属性激活了不再使用复选框。

按钮

含义

(新建)

打开生成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对话框,并可创建一个属性。

(导入)

可将另一个项目中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导入到当前项目中。

(导出)

可将已标记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导出到一个 XML 格式的文件中。已标识为不再使用的属性将不被导出。

点击此框上方的 (新建),以创建一个属性。接着在生成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对话框中针对此属性输入一个唯一的标识性名称。我们建议以公司标识作为此名称的开头。此标识性名称允许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 ".-_&"。在名称中必须至少使用一个点,但点不得位于此名称的开头或末尾。"EPLAN" 字符串也不允许位于开头。名称中的点被视为子结构,并分别在树中生成一个子

说明:

标识性名称:

此处显示已在创建属性时确定的唯一的名称。在 EPLAN 中管理属性时使用此名称。

显示名称:

在这里输入项目中所显示的属性名称。可多语言输入。

输入帮助:

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属性可选用的输入方式。

类别:

在程序中显示时,属性被分为不同类别,即分为可彼此独立显示的属性组。从下拉列表中选择要将属性归入的类别。

使用:

通过此下拉列表确定此属性可用于哪些对象。此应用只能在创建属性时确定,且事后无法再进行修改。

选择列表默认值:

如果已在输入帮助框中选择了“选择列表”或“自动扩展的选择列表”选项,则在此定义下拉列表中的可选记录。

点击 (新建),以在列表中创建一个新行,接着输入所需的值。可多语言输入。
通过 (删除) 可以删除一个不再需要的值。

不再使用:

如果已激活此复选框,则项目中将不再显示此属性。在压缩项目时,可以删除此类属性。

说明:

在插入和复制宏时,将同时插入保存在宏中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由此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将之前已标识为不再使用并删除的属性再次插入到项目中。将自动为此类属性分配不再使用设置,以使此类属性在重新压缩项目时再次被删除。

另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