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同时编辑的元素可汇总于一组内。可选择打开和关闭,是否编辑组或个别元素。因此想编辑组中个别的元素时,无需分解组。
布局空间内的 3D 对象也可以汇总成组,一起移动或复制。
图框、符号和表格是特殊元素。
- 图框无法选中,因此无法对带有图框的元素执行组合或删除图框组。
- 表格无法选中,因此无法对带有表格的元素执行组合或删除表格组。
- 符号可任意组合。符号自身就是可能的最小单位。无法将符号分解为纯粹的图形。
组合元素
前提条件:
已在功能区视图选项卡中激活组合按钮。
- 按住 [Ctrl],并点击想组合的元素。(此外,您可通过鼠标拖动想要的元素周围的框。)
此元素已选定。
- 选择以下命令: 选项卡 编辑 > 命令组 组合 > 组合。
将选定的元素汇总到一个组中。
- 为了移动组中的个别元素,而不取消组合,则选中元素并在移动元素时按住 [Shift]。
元素已被移动,但仍是组的一部分。
已组合的元素也可归于新的组,这使得组嵌套成为可能。这样就可使已组合和未组合的元素结合。
取消组合
前提条件:
已在功能区视图选项卡中激活组合按钮。
- 选定您想删除的组。
- 选择以下命令: 选项卡 编辑 > 命令组 组合 > 取消。
将组分解成它们的组成部分,但保留子组。
注意:
如果您想为取消命令创建一个固有的快捷键,请注意,该快捷键不包含 [Shift] 键,因为在分组时该键有特殊作用(参见下面的说明)。
考虑组合
如果激活按钮组合,则将所有命令应用到整个组。如果您选定了组中的一个元素,则选定了整个组。相应的操作如块编辑、删除、复制、移动等也在整个组中执行。
说明:
为了移动组中的个别元素,而不取消组合或暂时忽略它,则选中元素并按住 [Shift],同时移动元素。
如果按钮取消,所有元素都被当作个别元素。这样也可对组中的元素执行编辑、删除、移动等。如果复制了这样的元素,则新的元素不属于组。
如果不考虑禁用组,则组合命令和取消无法再执行。
- 选择以下命令: 选项卡 编辑 > 命令组 组合 > 组合,用于激活按钮或重新禁用按钮。
提示:
通过 [Shift] 可使按钮组合暂时关闭。这样对于选定的元素而言,可迅速到达插入点、属性对话框和弹出菜单。
说明:
组合按钮也影响设备组的已编组功能。如果已激活按钮,则诸如块编辑、删除、复制、移动等的操作也在整个设备组中执行。
另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