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EPLAN 中手动创建或者自动生成的宏包含以下数据:
- 宏名称
- 版本
- 源项目
- 描述
- 源/参考。
EPLAN 在源项目属性中输入最初在其中创建宏的项目。仅可在宏项目中编辑版本和源/参考属性。利用传统方式在原理图项目中创建宏时此类框应保留为空。插入宏时,将在注释框内为您显示这些数据。
所有宏也包含页数据。以这样的方式就可将窗口宏或符号宏也作为页宏插入。如果这些宏被作为缩放插入到已经存在的页上,则请忽视宏中的"页"。
功能定义、符号、部件、表格和图框不会被复制引入到宏中。在宏上仅保存源和编号 / 名称。
如果插入一个宏并且宏内的参考数据之一(例如一个符号库)不在当前的项目中,则这可能会导致不显示该宏。在这种情况下,您可在主数据选项卡的部件命令组中同步项目主数据和/或完善项目主数据。此外,您可通过以下命令将项目部件数据与部件主数据进行同步:选项卡 主数据 > 命令组 部件 > 同步。
另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