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全局的)模式使得在操作中可同时编辑已分配的功能的共用属性。在此可编辑一个辅助功能的所有功能显示的共用属性,或编辑一个主功能的所有功能显示的共用属性。同样,可全局修改一个设备的所有功能显示的设备标识符。
您的项目包含设备 K1。设备由一个多线主功能线圈以及常开触点和常闭触点功能类别的多个辅助功能组成。多线主功能还存在于一个单线和一个总览功能显示中。通过属性(全局)模式可同时全局编辑主功能的所有功能显示的功能文本。
除少数例外,可对在属性(全局的) <...>对话框的下列选项卡中可用的全部属性进行全局编辑。
下面的表格显示了哪些在属性(全局)模式中的选项卡中的属性不能被全局编辑。
属性 |
布线时在连接上录入以下属性: |
---|---|
关联参考显示:显示 |
关联参考显示的显示。 |
关联参考显示:行数/列数 |
基于行或列的关联参考显示的行数或列数。 |
修订标记(出自项目比较) |
修订标记(出自项目比较) |
修订修改标记 |
在附属格式属性块属性: 格式中确定的属性。 |
块属性: 格式 |
确定在附属的块属性中汇总哪些属性。 |
自动创建 |
显示是否已通过自动运行生成此功能(例如自动生成的电缆)。 |
宏 |
组成功能的宏。 |
同样,在属性(全局的) <...>对话框的下列选项卡中也无法对(全局的)模式属性中的属性进行全局编辑:
- 显示选项卡
- ‘符号数据/功能数据’选项卡
- 格式选项卡
在选项卡中只可编辑主功能或辅助功能的所选功能显示。不修改所有其它附属的功能显示。
也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