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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项目的属性

通过互相比较特定属性,确定两个项目之间的区别。在比较项目的属性对话框中确定,应互相比较哪些项目。可在设置:项目的属性比较对话框中确定要比较的属性。如果两个项目属性的值一致,则确定之间没有区别。

比较结果将被写入一个修订结果列表。此列表将被保存在当前项目的项目数据库中。

前提条件:

  • 已打开了一个项目,并在项目目录存在参考项目(或应将其与当前项目比较的任意项目)。
  • 属性比较的结果 - <项目名称>对话框(在设置:修订(项目属性比较)对话框的显示结果的最多数量框中)中显示的您已确定的最大消息数。
  1. 在页导航器中选中所需项目。
  2. 选择以下命令: 文件 > 修订管理 >命令组 项目 > 属性比较 > 比较项目
  3. 比较项目的属性对话框中激活仅显示附属的参考项目复选框。

    然后在列表中只显示已标记项目的写保护的参考项目。否则将在列表中显示项目目录中全部现有项目(除已标记的以外)。
  4. 说明:

    只要取消附属参考项目的写保护,则不再显示为“附属的参考项目”,而在全部项目的列表中显示。

  5. 在列表比较对象中选择,想与哪个参考项目来比较当前已打开的项目。
  6. 属性比较设置框中选择已确定了比较设置配置。(如果还未创建任何固有配置,则在此则只提供标准配置。在这种情况下创建新见配置,在其中确定比较设置。)
  7. 修订标记文本框中输入在属性中标识修订修改的文本。
  8. 如果想在参考项目中标识已删除的对象,则激活将已删除对象的修订标记写回参考项目复选框。参考项目必须是没有写保护。
  9. 如果不是根据内部对象 ID,而是根据"候选键"(特定的标识性属性)识别对象,则激活备选标识复选框。在自动生成项目时这是有意义的,因为在每次生成时都会重新分配内部的对象 ID。
  10. 点击 [确定]

    将进行比较,并将比较结果写入修订结果列表

    打开属性比较的结果 - <项目名称> 对话框并显示结果总览。

    在项目中显示修改。

说明:

注意,在大型项目中此类比较过程需较多时间;这也取决于已选择的用于比较的属性的数量。因此可在夜间或在单独的计算机上运行比较过程。

另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