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条件:
项目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
- 已打开了一个项目。
- 您已选择以下命令:选项卡 工具 > 命令组 管理 > 属性。
部件管理中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
- 已打开部件管理。选项卡 主数据 > 命令组 部件 > 管理。
- 已选择 [附加] > 配置属性菜单项。
- 在配置属性对话框中选中需要删除的属性。
- 激活不再使用复选框。
- 点击 [应用]。
在确认消息后,该属性不再显示在项目/部件管理中。
- 选择 [附加] > 移除不再使用的属性菜单项。
在确认消息后,被标记为"不再使用"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将被删除。
如果在部件管理中删除了通过分配部件也存在于项目中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则在执行部件同步时,将为此属性自动激活不再使用设置。
移除时也会移除已使用的属性。但对于项目内仍在主数据中使用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这是不可能的。这将记录在系统消息中。
说明:
- 只有当针对这些属性在使用次数列中显示值"0"时,才能在项目中移除尽管激活了"不再使用"却在部件中或其它主数据中使用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为此,必须首先取消使用(移除选择的部件、表格等),并通过压缩项目移除不再使用的部件、表格等。然后才能通过移除不再使用的属性菜单项或者通过重新压缩来删除相应的属性。
- 在插入和复制宏时,会同时将保存在宏中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插入到项目中。借助项目指定的设置不使用宏中的新属性配置,可以确定是否使用此类新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也可以通过诸如表格、图框等其它主数据插入新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设置同样会考虑这些属性。
提示:
- 在删除用户自定义的属性之前,可以事先检查是否正在使用这些属性。为此,请在[附加]按钮下方选择检查使用菜单项。然后,将在列表视图的使用次数列中显示当前的使用次数。未使用的属性将获得"0"记录。
借助将未使用的属性设置为'不再使用'菜单项,为未使用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首先激活不再使用设置,然后通过移除不再使用的属性菜单项移除这些属性。 - 为了移除项目中不再使用的所有用户自定义的属性,也可使用压缩项目功能。为此,在设置:压缩对话框内的移除项目数据层结构中激活不再使用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复选框。项目将被压缩,在这里,被标记为"不再使用"的用户自定义的属性将被删除。
另参见